有人曾把暖气与住房、医疗并称为中国最具计划经济时代色彩的三大福利制度。如今比起后二者,暖气走向市场的步伐明显滞后了。
据介绍,我国供暖多年来沿袭的都是前苏联模式,即按照供暖面积一次性收取整个采暖期费用,其中居民所在单位需承担大部分暖费,居民本人仅需象征性地每平方米再补贴0.3元。
但这种收费体制近年来似乎越发不能为人们所接受了。经济效益欠佳的单位囊中羞涩,拖欠采暖费是常有的事,就是那些交得起的单位也要炮制出诸如职代会已通过不再支付职工取暖费等决议来拒缴,口中还念念有词:谁乐意还没采暖就一次交那么多钱,让供热部门去吃利息?再说拖欠单位多了,又不是我们一家,法不责众。
但仅仅是因为法不责众,这些企业就能如此逍遥法外吗?天津供热办的专家认为在供暖收费的问题上,严格说来我们现在根本还无法可依。据了解,当前我国大部分采暖地区收缴暖费的依据仍是当地的政府文件,文件中虽然有对于拖欠、拒缴单位用户,供暖单位有权停止供暖和对于因破产、停产原因暂无力支付供暖费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负责解决等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顾及到社会安定因素,这些规定的可操作性都不大。
另据记者了解,从全社会来看,暖费缴纳情况最好的是国家机关,其次是事业单位,而最先告别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却落在了后面。企业有自己的困惑:我们早就进入市场了,采暖收费凭啥还要“计划”?
而作为暖气使用一方的职工用户则自有他的逻辑:这本就是我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单位拒缴于我何干?政府总不至于停止供热吧!
但从天津热电公司这样已为分布在天津145万平方米的近4万户居民提供供热服务达10年之久的大型供热企业的角度来看,供热、收费是它作为一个企业最基本的买卖行为,热就是它的商品。费用收不上来,供热当然难以为继,“买卖”做不下去了。
另外,由于当前我国采用的仍是集中式的统一供热,一个楼门单管串联,用户接受到基本都是同样的供热温度,有人嫌热只好开窗,有人又嫌冷,要找热力公司投诉。这样一来,供热系统不仅供暖、取暖双方不能直接对话,在收费、管理上亦相互脱节,众口难调。
据天津供热办负责1999年天津市大规模热计量改革试点工作的高顺庆高级工程师介绍,在该市已安装并投入使用的热计量系统中,一部分是以南开凯立花园小区为代表的蒸发式热分配系统;另一部分则是以被建设部列为1998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河东区龙潭路小区节能住宅为代表的一户一表热计量系统。其中,前者的工作原理是在不改变原有建筑单管串联的管网模式的前提下,给每一户管道入口处安装一只热计量表,通过管道暖气蒸发散热的分配数据来显示居民用热的多少,同时给用户的每一组暖气片上安装一个温度控制阀,用户可自行调节室温。据高称,这项技术比较适用于已有建筑的热计量改造,现在欧美发达国家中也有一定的应用。
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进入国内市场的相关国外产品主要来自美国、德国、丹麦、瑞士等国家,而此次天津改革试点所采用的表具绝大多数均系德国若培卡彻、丹麦丹佛斯两家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大公司的产品。而同类型的国内产品在供热办人士看来由于试验、生产时间太短,显然科学依据还不足。
热作为一种商品,其特殊性是显而见的。它不能在市场上向其他商品那样任意流通,而只能由供热企业单方面提供给用户,属于“一锤子买卖”,所以固定的供热暖气管网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种带垄断性的基础设施,因而供热部门所做的事情本身准确地讲应该属于一种政府行为,而并非企业行为。所以热的价格也不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政府应该拥有热价的制定权,不论是国内国外,也不论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
而现在的情况则是尽早出台热价的呼声日渐高涨。特别是老百姓。
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过去那种大锅饭式的收费制度最终将完全被“用多少热,交多少钱”的科学的收费制度所替代。然而记者在天津供热部门采访这一问题时却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此间的专家介绍说,即使当前的发达国家,供热收费也不是纯粹地根据实际用热多少来收费,在此基础上还要有其他方面的考虑。其中一个重要要因在于,即使某一用户外出关断阀门,但由于集中供热部门已将热传输到其邻家,两家一墙之隔,必有温差存在,而有温差就会产生热传递现象,关断阀门的暖气片亦有受热可能。而这部分热耗显然应该考虑。另外,供热部门的人员成本、安装服务成本、税金、折旧分摊等等也需考虑到。因而政府的定价必须经过一个严密、复杂的过程。
用户使用的仅是小小一块热表,但这表却要带动许多产业的发展,也将带出很多问题。由于安装热表要突破原有管网模式,工程建造从设计、规划、施工等各方面都要考虑清楚。而由于政府已在财政上大规模地投入改革,节能方面能否达到理想的期待值就要靠业内外人士共同努力。而从暖气的国有垄断性基础设施地位来讲,如何规范这个特殊商品市场的秩序,使之良性发展,防止供热企业也演变成像当前的电力公司这种垄断性过强的政府、企业双重“怪胎”等等一系列问题,在当前这种新旧体制的转型时期,政府的宏观调控更显得尤其重要。
中华工商时报